为表彰先进,推进优良学风建设,继续教育学院将继续开展2024年度各专业“学习之星”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该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发挥榜样作用,激励莘莘学子热爱学习,努力成长为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3级英语高起本、2021-2023级汉语言文学高起本、2023级日语高起本、2023级人力资源管理高起本、2024级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热爱班级; (2)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修养,能自觉遵守和履行《学生手册》要求和各种学院通知规定,无不当言论; (3)学习目的明确,听课认真,互动积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门课程作业,成绩优秀。要求2024年度所开设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成绩总分排名在本专业前20%,原则上单科必修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 (4)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师生评价好。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 (1)2024年期间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获得院级奖励,比如: 书法大赛、英语演讲比赛等活动可优先考虑。 (2)2024年期间获得能体现专业水平或者技能水平的个人证书或者其它证明材料。比如: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或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等、日语专业能力等级证书N1等。 (三)评选流程: 1.班内评选:符合成绩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见附件。名单中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学习之星”评选,参加评选的学生需在3月17日前提交300—500字专业学习心得(原创,不得抄袭),发到学办邮箱:cecblcuxueban@blcu.edu.cn,邮件标题为:报名“学习之星”评选-年级专业层次姓名(例:报名“学习之星”评选-23英语专升本张三),如未提交学习心得,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如同一班级内有多名参选同学,由各班学籍管理员组织班级同学进行评议或投票,评选出1-2名候选人,3月20日前向学院提交初选结果。 2.学院评定:各班推荐的1-2名候选人进入优秀学生评选,学院将综合任课教师及2024年度班主任意见,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核实,评定出年度优秀学生。3月底公布评选结果。 (四)“学习之星”优秀学生表彰和宣传: “学习之星”优秀学生在2025年4月进行表彰和宣传,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 附: 2024年度学习之星候选人名单.xlsx 北京语言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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