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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3届春季毕业生证书和学籍档案的通知(校本部)
发布日期: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号:[ ]

继续教育学院定于2023年4月2日(周日)下午14:00—14:30集中办理领取2023届春季毕业生证书及学籍档案的工作,现安排如下:

1.领取健康要求:进入校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如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相关症状,暂缓办理领取事宜。办理时,不扎堆,排队有序领取。

2.办理地点:主楼北158。

3.提交纸版论文,领取毕业证(或学位证)和毕业档案。

涉及年级层次:2018级高起本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校本部)。

办理要求: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学生证收回),仅限本人领取或本班同学代办。代办领取需要提供的材料: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建议在上面注明:仅限领取毕业证使用),毕业生本人手写领取证书的委托书,内容须写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和代办事项,并注明代领人领取后发生损毁、遗失,后果自行承担。

办理流程:(1)查询“附件1:2023届春季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和“附件2:2023届春季毕业生名单(含往届生)”,核实是否在获得学位的名单或毕业生名单当中;(2)查询“附件4:2022年冬季未提交纸版论文名单”,如在名单内按照“附件5:纸版论文提交要求”准备论文并现场提交;(3)交回学生证及上述办理要求中需要提交的材料,方可签字领取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获得者)。

4.毕业生相关的各类证书、学生活动奖品和四、六级成绩单可同时领取。

5.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见附件3)。

6.无法在规定时间领取的同学,请后续拨打010-82303139预约领取。

7.教学点毕业生请按照各教学点通知要求进行领取。

8.重要提示:

(1)学籍档案领取后,应尽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学籍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拆封后学籍档案作废,不予补办。

(3)证书领取后遗失,不予补办。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北京语言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2023届春季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附件2:2023届春季毕业生名单(含往届生).xlsx

附件3:22年12月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xlsx

附件4:2022年冬季未提交纸版论文名单.xlsx

附件5:纸版论文提交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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