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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冬季毕业生学位及毕业论文查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参加论文写作的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文件及我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明确要求,本科层次的学位论文和毕业论文必须进行查重检验,查重标准详见本专业论文写作规范。为便于学生进行论文查重,学院自2019年起使用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每位参加写作的学生,须通过学院提供的指定账户登录“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在终稿提交前对毕业论文定稿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希望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加强自律。学院将对于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查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即可登录检测

注:系统为每位学生提供一次免费自检机会,后续再次查重需自费,请谨慎使用。如学生未通过学院提供账户进行查重,论文成绩将按零分处理。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登陆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cecblcu(详细账户信息、登陆流程及使用说明见附件1)

查重原文对比报告一份请与最终定稿一并提交给导师。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论文自检使用手册.docx

附件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pdf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pdf

北京语言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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