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学校教务处“学校关于‘清明’及‘五一’假期教学安排通知”,继续教育学院“‘清明节’、‘劳动节’”节假日停课安排如下:
清明节:2019年4月5日至7日放假,白天、晚上课程全部停课;
劳动节:2019年4月28日、5月1日至5日放假,白天、晚上课程全部停课。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