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信息公告
- 学院动态
- 信息公告
- 学期安排
- 课程通知
- 学生活动
首页 > 新闻公告 > 信息公告 > 正文
信息公告
 
关于领取2019年英语专业四级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的准考证已下发,请校本部报名考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于4月10日-4月18日到学办(主楼北144室)及时领取,以免耽误考试。代领准考证的考生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教学点考生请按照教学点下发的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考试,考试时间约130分钟。

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已毕业学生携带毕业证),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由监考老师验证后进入考场,并按指定座次入座参加考试。

2.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3.各项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写,浓度要盖过字母底色;每题只能选一个答案,多选、不选不得分。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签字笔(0.5mm)在答题区域作答,超出红色矩形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4.答题卷上任何地方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内容不要超过装订线,超越部分无效。考生不得在答题卷空白处填写校名和姓名,违者试卷作零分处理。

5.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考试时不得使用词典及其他工具书。考试规定时间到后,不按时交卷者将被取消此次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须等监考老师清点试卷和答卷的份数,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场。

6.考试其它要求按《TEM4—2014考试须知》执行,违反考试规定及考场纪律的同学一律取消专四、专八报考资格,同时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祝各位考生轻松应战,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2018 北京语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83
网站建设:信息化办公室 | 内容维护:北京语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联系电话:010-82303138/39 | 京ICP备05066848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