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信息公告
- 学院动态
- 信息公告
- 学期安排
- 课程通知
- 学生活动
首页 > 新闻公告 > 信息公告 > 正文
信息公告
 
关于2019年春季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安排,2019年春季学位授予仪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地点:

2019年1月12日(周六)上午9:30-10:30,主楼北158。

二、学位授予仪式流程:

1. 8:15-8:30 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生(见附件1)准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及相关费用,到主楼北141领取学位服并交费(费用:学位服押金200元,学位合影费20元,请自备零钱);

2.8:45 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生图书馆前 着学位服照学位合影,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2,合影之后自行拍照;(天气原因则另行安排其他地点)

3.9:10-9:20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生到主楼北158集合就座,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4.9:30-10:302019年学位授予仪式;

5.仪式结束-11:00 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生到主楼北141归还学位服,取回押金。注:“学位合影”下午办理离校时领取。

欢迎毕业生的家长及朋友一同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三、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名单请见附件3,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及离校手续办理安排:

1.校本部、东城教学点毕业生:14级英语高起本毕业生及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及离校手续办理时间:2019年1月12日(周六)13:00-14:00进行。请同学们携带两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主楼北158教室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流程请见附件4,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2.向导学校教学点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及离校手续办理时间:2019年1月12日(周六)10:30-11:30。请同学们携带两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主楼北136教室办理。

四、不符合学位授予的学生名单(见附件5)。

五、特别提示:

1.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办理离校手续,缺一不可。

2.学位服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3.发证时间截止到14:00,过时不予办理,请另与学办预约时间领取证书。

4.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仪式和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同学请提前与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303139)

5.学籍档案应尽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拆封后学籍档案作废,不予补办。

附件1:2019年春季本科生学位授予名单.xlsx

附件2:学位服着装规范.doc

附件3:2019年春季本科、专科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学生名单.xlsx

附件4:毕业生办理离校流程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5:不符合学位授予的学生名单.xls

北京语言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4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2018 北京语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83
网站建设:信息化办公室 | 内容维护:北京语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联系电话:010-82303138/39 | 京ICP备05066848号-7